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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out HK

我想如果我住在香港,这个时节估计也在盼着天凉。上周香港还是暖。至少毛衣未动。
最近有考虑远足一次。
下周要跟小王子一起去做学生,想起来似乎也有点兴奋。弥补我们没一起上过课当过同学。不过那小子的兴奋点完全是在另一件事情上,幸好也没出现要买新书包,新铅笔盒,新笔记本的场面,不然我会抓狂。我只想他上课不迟到,在此之前我已经帮他考虑了这点。我希望到了学期末大家不是因为“穿得很光鲜,相貌还过得去,但成绩最差”而记住了他。
话说回来,我跟他要去学的是:毛笔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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